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天气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货,使工程延误至2018年7月30日竣工,但由于2018年7月1日起当地计价政策调整,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了300万元工人工资。关于这300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

admin2019-04-14  34

问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天气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货,使工程延误至2018年7月30日竣工,但由于2018年7月1日起当地计价政策调整,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了300万元工人工资。关于这300万元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增加的300万元因政策变化造成,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B、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此政策变化增加的300万元应由发包人承担
C、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增加的300万元应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增加的300万元是政策变化造成,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答案B

解析 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以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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