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

admin2017-02-18  19

问题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

选项 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答案D

解析 共同共有关系中,每一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物权法》中“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的表述针对的是共有人内部之间的利益关系。《物权法》同时规定,“无处分权人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在A项中,丈夫一方为共同共有人,享有该房产的完整的所有权,因此不属于“无处分权人”。另外,在该案中,没有说明购买者是否为恶意取得,在实践中即默认为善意取得,一般而言,“恶意”的认定必须由主张者提出证据来证明。因此A项并不能依法予以支持。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也排除。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排除。《收养法》第8条明确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选项中明确指出收养的对象为“孤儿”,因此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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