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54题)

admin2018-06-29  16

问题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54题)

选项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本题中甲误将乙的哥哥当成乙来伤害,主观上产生了认识错误,所以是对象错误。同时,甲欲加害的乙和客观上受害的乙的哥哥都是人,其身体健康权利都应受到保护,所以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
    对此问题的处理,法定符合说认为,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为了保护人的身体健康,而不只是保护特定某个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想伤害人,客观上也伤害了人,那么就符合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现在的具体符合说认为,这种对象错误不重要,因而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甲仍然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即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的结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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