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dmin2010-06-20  21

问题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选项 A、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B、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C、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D、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答案B,C,D

解析 依据《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故A项正确,不选。依据《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可知,本题中,李某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中间间隔了2003年1年,并非连续2年,因此辞退李某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故B项错误,为应选项。依据《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本题中,县财政局对田某做出的开除决定不因田某的申诉而停止执行,因此申诉期间县财政局不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故C项错误,为应选项。依据《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题中,小王2004年7月被录用,到2003年1月只工作了半年就提前转正,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故D项错误,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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