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22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

admin2011-01-15  25

问题 甲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22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假定,当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0万元,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5万元。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额。
(4)编制甲公司2008年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6)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甲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20+10=180(万元) (2)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80×25%=45(万元) (3)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额=45+40-25=60(万元) (4)借:所得税费用 6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50000 (5)甲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60=140(万元) (6)借:本年利润 6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600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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