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
2016-01-28
38
问题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自然人王某在中国、美国和英国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
B、甲公司在澳大利亚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加拿大公司,则甲公司属于加拿大公司
C、某中国全球500强公司乙的登记地为中国,其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中国法确定
D、丙公司没有营业所,丁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丙公司住所或经常居所地为准
答案
B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A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故D项正确。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j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检察院在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
关于拘传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刑事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关于自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两名被告人均为蒙古族人(听不懂汉语),那么对于法院审判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地公安机关接到女青年王某的控告,指控章某对其实施强奸。经审查发现王、章之间系恋爱中双方自愿发生的性关系。此案应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逾期的承诺不具有何种效力:
A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公司是中国广州的一家公司,主要生产烟花爆竹。B公司在1999年向A公司出口了一批烟花爆竹。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13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损失
随机试题
青少年牙周炎的特点为
主要表现为生长、发育迟缓、生殖机能障碍以及早衰的病理变化为
大定风珠的组成药物中含有()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的管理权力有()。
工程量清单为投标者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由( )统一提供。
当商业银行扩大资产规模、增加利润的发展冲动与社会利益存在冲突时,就需要代表社会利益的监管机构对其加以约束,引导或强制其尽可能与社会利益保持基本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
道教是以“道”为最高信仰的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本土宗教,道教与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下列关于我国道教的产生和历史说法正确的是: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