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6-01-28  40

问题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自然人王某在中国、美国和英国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
B、甲公司在澳大利亚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加拿大公司,则甲公司属于加拿大公司
C、某中国全球500强公司乙的登记地为中国,其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中国法确定
D、丙公司没有营业所,丁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丙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丙公司住所或经常居所地为准

答案B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A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故D项正确。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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