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了乙上市公司5%的股份后,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减多少时,应再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甲公司最长在几天内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

admin2010-06-25  44

问题 甲公司持有了乙上市公司5%的股份后,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减多少时,应再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甲公司最长在几天内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

选项 A、5%,3天
B、3%,5天
C、3%,3天
D、5%,2天

答案D

解析 《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该条可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hCn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