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
admin
2018-09-21
31
问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未经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王某委托其兄长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
(3)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4)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选项
答案
(1)《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为治安行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同时,由于市公安局不受理王某的复议申请,王某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2)有效,市公安局应该受理。因为《行政复议法》并未禁止委托他人代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3)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所以,法院应作出履行判决。 (4)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第70条、第77条的规定,如果该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如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判决;如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撤销也可判决变更。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e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杨某收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今后,拒不还钱,并提出理由:本来是要还钱的,但李某太不给面子,不顾兄弟情谊,所以他不仁,我不义,我也不还钱。法院应如何处理?
张三在大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亚洲之光”楼盘售楼处,经销售人员王五的多次推荐,2003年5月与大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03年9月交房,后来该房迟迟不能交付。后在张三紧催之下,王五不得不告诉张三,该楼盘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张三气愤
案情:张洁,16岁。一天,她到某体育器材公司以9000元购买了一部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她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公司退款。而张洁提出她是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青年,不愿退货。 问题:
余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侦查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某商场同某鞋厂签订了一份皮鞋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皮鞋厂供给商场皮鞋1000双。合同签订后,某皮鞋厂要求变更合同,将加工的皮鞋数量减少500双,商场经理答应予以考虑,但一直未给予鞋厂明确的答复。经过一个月之后,皮鞋厂将鞋送至商场,商场提出异议,认为少交
[案情] 某甲一日在路上拾得一皮包,内有现金5000元,银行活期存单一张及银行支票一张。此时,失主经人指认,找到某甲要其退还,某甲称未拾到该包,拒不退还,某甲立即前往银行,冒用失主之名,取出存单上的1万元,又以支票支取6万元。 [问题] 请根据刑
[案情] 于某和邱某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经常发生纠纷。某日,两家因门口垃圾堆放问题又起争吵,遂互相殴斗。于某身强力壮,用木棍、砖块等将邱某砸伤。经医院诊断,邱某为克雷氏骨折和左肋骨骨折。邱某遂请求公安机关追究于某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认为这是邻里纠纷,
张三为搞运输,决定购买一辆汽车,但需资金20万元。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古代名画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张三又向王五借款10万元,也以该幅古代名画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张三即将古代名画交付王五。
晋某、王某转移公司动产的行为构成何罪?晋某、王某伪造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进而提起变更商标所有人的申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就全案而言,对晋某和王某应当如何定罪?
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该怎样处理该公证文书?
随机试题
六淫共同的致病特点,不具有
山良菪碱可用于治疗()
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先生出租房屋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费用包括( )。
净收益=有效毛收入-()。
背景说明:你是宏远公司行政秘书高叶,下面是行政经理苏明需要你完成的几项工作任务。便条高叶:公司目前需要编制下一年度采购预算,请你介绍编制采购预算的一般程序。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总的精神是()。
第(38)至(41)题基于"学生-选课-课程"数据库中的三个关系:S(S#,SNAME,SEX,AGE),SC(S#,C#,GRADE),C(C#,CNAME,TEACHER)若要求查找选修"数据库技术"这门课程的学生姓名和成绩,将使用关系
数据库系统的数据独立性是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