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提存的有( )。

admin2015-07-03  22

问题 (2013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提存的有(       )。

选项 A、货运合同中,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
B、仓储合同中,经催告存货人逾期仍不提取仓储物
C、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定作物质量不合格逾期拒不受领
D、行纪合同中,委托物不能卖出,经催告委托人仍不取回该物

答案A,B,D

解析 适用提存的情形较多,主要体现在《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诸多规定中。《合同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规定第1项,选A项。《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据此,选B项。《合同法》第420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人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合同法》第101条有关提存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合同法》第101条有关提存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据此,选D项。适用提存的条件之一是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交付标的物,而C项表述中,定作物质量不合格是因债务人的原因所致,在此情形下,即使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也不能将定作物提存。基于上述原因,《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见,不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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