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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9-16
28
问题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答案
C
解析
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本题中,施密特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B项错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时,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代为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可见,外籍当事人是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华进行民事诉讼的。但同时《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见,非任意外籍当事人的本国律师都可以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方可。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故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作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依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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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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