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即5万元,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 )。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即5万元,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 )。
admin
2018-01-31
32
问题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重整,其中欠乙公司无担保货款50万元。在重整期间,乙公司得到10%的货款即5万元,当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时,乙公司可以继续得到清偿的情形是( )。
选项
A、全体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B、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C、全体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D、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终止重整计划。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b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于2004年发起设立,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底,天地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天地公司从事了以下三件大事:第一,2011年2月1日,天地公司董事长黄某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人员中,除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新制度)
甲公司于5月1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5月1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5月2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2010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镀锌板。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为了购买原材料,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是,丙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公司文件、库存证明等都是虚假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1)截止到200
长河公司为2009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11年12月,长河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
A、B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万元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2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20日。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随机试题
阅读下面的对话,根据其内容写一篇有关瑜伽的说明文。要求:1.所写短文应与对话相关内容意义相符,涵盖其要点。2.用你自己的语言来表达,可以改写对话中的句子,但不可以照抄原句。注意:词数80词左右。Victor
患者,女性,50岁,上颌牙列缺损,下颌牙列缺失,就诊期间焦虑多话,情绪波动较大。暴躁易怒。该患者可能出现的情况是
桂枝长于黄芩长于
建筑剖面任务描述:图1~图3为南方某坡地园林建筑平面图,按指定的剖切线位置和构造要求绘制1—1剖面图,剖面图应正确反映出平面图所示关系。构造要求: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坪:素土夯实,100mm厚碎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
在年末财产清查中甲公司发现一台全新的未入账的设备(即资产盘盈),其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为5万元。故认定该设备的价值为5万元,这是会计计量的()属性。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的投资行为,下列不属于特定目的载体的是()。
A.血管通透性增加B.中性粒细胞趋化作用C.两者均有D.两者均无C5a的作用有
Whatshallwedoaccordingtotheconvers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