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 000元,合伙投资开办了一家餐厅,甲在修建住房急需用钱时,有权( )。

admin2010-08-26  40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 000元,合伙投资开办了一家餐厅,甲在修建住房急需用钱时,有权(    )。

选项 A、将餐厅出售给丁
B、征得乙、丙的同意后,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D、将餐厅抵押给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权利,根据民法理论和法律的规定,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财产的抵押和出售需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bLG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