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事实一)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做平,至案发时亦
(事实一)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做平,至案发时亦
admin
2022-03-17
40
问题
(事实一)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做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二)A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5000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予甲。甲以为是价值20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三)甲曾因公务为A公司垫付各种费用5万元,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万元。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
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
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
D、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
答案
A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可知,要构成串通投标罪,行为人必须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本案中,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这说明三家公司之间并没有串通投标报价。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这说明他们串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所以甲和这三家公司之间不构成串通投标罪。同时,甲当然也不构成教唆犯。选项C、D错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对于贪污罪和受贿罪的量刑不再唯数额论,情节轻重也可以作为量刑的依据。程某的行贿数额仅为5000元。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要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至少应为1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通常为3万元。甲的受贿数额只有5000元,不构成受贿罪。根据该解释第7条的规定,要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至少应为1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通常为3万元。程某也不构成行贿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V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分析: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处罚。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
王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册。王某对邮票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王某的朋友郝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册,郝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
随机试题
如果limf(χ)和limf(χ)都存在,则limf(χ)存在。()
哪种情况下,不应使用氧化亚氮
A.肌张力低下B.肌张力增高C.原始反射D.立直反射E.平衡反射身体位置在空间发生变化时,颈部和躯干主动恢复姿势的反射是
溴化异丙托品气雾剂【处方】溴化异丙托品0.374g无水乙醇150.000gHFA一134a844.586g柠檬酸0.040g蒸馏水5.000g共制1000g下列物质,哪种不属于抛射剂()。
哈尔滨市某机场新建一片大型生活区(当地冰冻线为-0.6m),从东向西依次布置8栋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一级耐火等级。各建筑及其水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参数见下表。生活区北侧的城市道路上设置了两个消防水鹤,生活区由两根DN350的市政给水干管,直
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通过会计系统的交易,来获得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的了解,这种做法被称为______。
教育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为直接目的,为经济服务是其本质的功能。()
社会不良文化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据有关少管所调查资料显示,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过不良文化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要求国家首先要()。
有以下程序:#include<stdio.h>voidswap1(intc[]){intt;t=c[0];c[0]=c[1];c[1]=t;}voidswap2(intc0,int
BuildaTeamCreatingtherightteamisimperativetoyoursuccess.Ateamiscomprisedofpeoplewhocanbringnecessarys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