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dmin2017-06-13  1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选项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答案C

解析 1984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草签。同年12月 19日,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决定批准 1984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因此B项正确,应当选。由于联合声明事关特别行政区基本制度,应当以《宪法》第31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和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为依据,由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C,明显错误。出题者可能想考《宪法》第67条的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第(十四)项“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从而C为正确选项。但他忽略了联合声明事关特别行政区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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