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企业同时向丙市政府提出申请,参与丙市地铁修建,就该行政许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6-01-15  34

问题 甲乙两企业同时向丙市政府提出申请,参与丙市地铁修建,就该行政许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果举行听证程序,丙市政府应当于举行听证的15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甲乙企业
B、听证程序中,主持人可以由甲公司的企业代表人担任
C、丙市政府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D、听证费用由甲乙企业共同承担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8条规定,听证通知时间是举行听证的7日前,故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故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故选项C正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听证费用由行政主体承担。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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