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5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
(2005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
admin
2020-11-05
31
问题
(2005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
选项
A、中国律师
B、中国公民
C、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
D、其本国公民
答案
A,B,C,D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C、D项正确。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故A、B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P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2014年卷三第53题)
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但未进行复婚登记,以下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李某系已婚妇女,婚后遭丈夫虐待,后在街道办事处和当地妇联的支持下终于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由于李某对相美法律一无所知,当地妇联为其推荐了一位富有这方面经验的王女士,希望王女士作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关于王女士的诉讼代理人身份,卞列说法正确的
有关合议制度,正确的是:
李某多年从事汽车运输业,养成了为长途货物购买保险的习惯。一次,李某从长春运送一批贵重木材到北京,途经沈阳遇到事故翻车,木材全毁。为此他与位于上海的平安保险公司就索赔问题进行诉讼,并知李某的汽车购于北京并在北京登记。那么,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包括:
随机试题
在焊接结构生产工艺规程的文件形式中,工艺过程卡片主要用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标例。
A.FergusOn法B.Bassini法C.McVay法D.疝成形术E.疝囊高位结扎术老年直疝首选的手术方式是
A.λ=633nmB.λ=600~820nmC.λ=350~500nmD.λ=500nmE.λ=730~830nm氦氖激光打印机的光谱高峰是
帽状腱膜下血肿
下列属于碱性磷酸酶增高临床意义的是()
患者,女,28岁,烦渴多尿1年,不规律应用降糖药,可导致低血糖的口服降糖药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
各商业银行应该按照金融监管的要求,自觉遵守金融法规,在参与市场运作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秩序。()
某企业为扩大产品销售,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打算在北京和上海设销售代表处。根据企业财务预测:今年北京代表处将盈利200万元,而上海代表处由于竞争对手众多,今年将暂时亏损20万元,今年总部将盈利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因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所确认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