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英美司法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4-06-10  42

问题 下列有关英美司法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英国的上议院是英国本土刑事、民事案件的最高审级
B、陪审团的职责是认定事实进而适用法律,对陪审团的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C、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对全国一切法院都具有约束力
D、英国律师分两类,其中出庭律师可以在任何法庭出庭,而事务律师不能出庭,只能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

答案B,D

解析 (1)现行的英国法院组织从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分为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分为民事法院、刑事法院。其中上议院由大法官、前任大法官和法律贵族组成,是实际上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名为“最高”,却并非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审级,它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因此,A项正确。
    (2)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故B项不正确。
    (3)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与州法院组织系统。前者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其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因此,C项正确。
    (4)英国律师传统上分为两大类: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出庭律师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事务律师主要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可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不能在高级法院出庭。因此,D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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