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李某的父亲属于( )。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李某的父亲属于( )。
admin
2020-05-09
33
问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李某的父亲属于( )。
选项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1)选项BD:李某的父亲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j三人”;(2)选项AC:“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李某的父亲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只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凼此是普通共同诉讼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乙公司的这一约定所设定的权利在物权法律制度上称为()。
2011年9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如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应当最晚于()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的要求有()。(2008年)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2年)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主要内容是()。(2008年)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参加行政复议。(2010年)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007年,经调整)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2010年)
A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A公司向税务机关交付了假印版,将真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印版私自留存。如果A公司拟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其法定代表人在购置印油途中看到税法相关宣传后深受触动
随机试题
Manyyoungpeopletellmetheywanttobewriters.Ialwaysencouragesuchpeople,butIalsoexplainthatthere’sbigdifferenc
以下颌骨病变内可含多核巨细胞,除了
女,55岁。国家公务员,30年来因丈夫(高级工程师)有外遇,夫妻感情不佳,总想离婚,但又总舍不得孩子,又怕丢面子,来到心理咨询门诊,想问心理咨询师,离婚还是不离婚好?此时心理咨询师最应注意的原则是
B公司是微型电脑芯片领域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为了保住其在该领域的地位,B公司加强对零售商和经销商的控制。A企业在微型电脑芯片市场的占有率仅次于B公司,为了能够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开发产品的独特性,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差异化的形象。其次
螺钉受力如图,已知螺钉和钢板的材料相同,拉伸许用应力[σ]是剪切许用应力[τ]的2倍,即[σ]=2[τ],钢板厚度t是螺钉头高度h的1.5倍,则螺钉直径d的合理值是()。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偷逃税额达5万元的,构成走私罪。()
甲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以10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万元。2011年12月25日甲公司又出资1。0万元自乙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
下列不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是()。
Asmanycollegegraduatesarescramblingtofindjobs,oneofthemostimportantthingsforgraduatestounderstandisthatyou’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choosethecorrectanswerfromA,B,CorD.ChrisBaildon,tallandlean,wasinhisearly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