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并致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3年2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
案情: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并致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3年2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
admin
2016-01-15
85
问题
案情: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并致王某重伤一案,经M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3年2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二叔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二叔增添负担,而且二叔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M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王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2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M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3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3月16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王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张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至3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3月29日,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
问题:
人民法院3月16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这种做法正确吗?
选项
答案
不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本案中,人民法院决定于3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3月16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这就表明法院是在开庭一日前送达的开庭通知,系属违法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发热,烦渴,热汗淋漓,脉疾无力,多见于发热,烦渴、大汗出,脉洪数有力,多见于
古代医患关系的主要特点是
7岁患儿,水肿1个月就诊。实验室检查:尿蛋白十++,24小时尿蛋白定量3.5g,为非选择性蛋白尿,补体C3降低。可能的诊断是
患者男,49岁,30年前因输血感染丙肝,近半年出现食欲减低,乏力,右上腹胀痛,各项指标均未达到失代偿期。此时如果抗病毒治疗,不能采用下列哪种治疗方案
男,56岁,1个月颈肩痛,并向右手放射,右手拇指痛觉减弱,肱二头肌肌力弱。初步诊断是
男性,30岁,1年前下岗。近5个月来觉得邻居都在议论他,常不怀好意地盯着他,有时对着窗外大骂,自语、自笑,整天闭门不出,拨110电话要求保护。有诊断意义的症状还包括
A.对症下药、剂量安全B.全神贯注,语言得当C.全面系统,认真细致D.举止端庄,态度热情E.从诊治需要出发、目的合理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要遵守哪项原则
公民甲自筹资金成立了一个小型医院,并制定了医院管理规定,公布了对患者的服务公约,在一次传染病患者的诊治中,没有及时报告传染病,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作出处理并发出了处罚通知书,同时又作出了"加强传染病报告工作的意见",发给各医疗单位。甲考虑到
A.二氧化硅B.二氧化钛C.甘油D.聚乙二醇400E.明胶胶囊壳的材料是()。
案情:陈某,男,37岁,J省H市黄县人。因涉嫌抢劫被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陈某提出上诉,检察院同时提起抗诉。经过二审审理,H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陈某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陈某在被送进监狱后就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陈某的
随机试题
依法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定向募集、转让、还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是()。
初产妇,26岁,足月临产,宫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宫缩30秒/5~10分钟,产程进展缓慢,胎心音135次/分。应首先考虑为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应具备()功能。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记录。
费用的确认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
体态语言的作用有()。
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个论断指出了()。
在下列历史事件中,发生在广东的是()。
A、 B、 C、 D、 B
如果要在VBA中打开一个窗体,可使用()对象的OpenForm方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