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善福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前身为创始于清末的陈氏善福铺,享誉百年,陈某继承祖业后注册了该公司,并规范使用其商业标识。乙县善福公司(简称乙公司)系张某先于甲公司注册,且持有“善福100”商标权。乙公司在其网站登载善福铺的历史及荣誉,还在其产品包装标注“百年

admin2018-03-30  43

问题 甲县善福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前身为创始于清末的陈氏善福铺,享誉百年,陈某继承祖业后注册了该公司,并规范使用其商业标识。乙县善福公司(简称乙公司)系张某先于甲公司注册,且持有“善福100”商标权。乙公司在其网站登载善福铺的历史及荣誉,还在其产品包装标注“百年老牌”“创始于清末”等字样,但均未证明其与善福铺存在历史联系。甲、乙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8题)

选项 A、陈某注册甲公司的行为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B、乙公司登载善福铺历史及标注字样的行为损害了甲公司的商誉
C、甲公司使用“善福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乙公司的商标权
D、乙公司登载善福铺历史及标注字样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答案A,D

解析 A正确。陈某继承祖业并注册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商业行为,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B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本题中乙公司登载善福铺历史及标注字样的行为不是捏造损害甲公司商誉并散布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的行为。
C错误。《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乙公司持有的是“善福100”商标,甲公司注册“善福公司”不侵害乙公司的商标权。
D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乙公司利用自己的网站登载本属于甲公司所继承的善福铺的历史及荣誉,构成了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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