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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地的A和乙地的B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是卖方,乙是买方。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又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 )。
甲地的A和乙地的B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是卖方,乙是买方。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又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 )。
admin
2013-03-01
30
问题
甲地的A和乙地的B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是卖方,乙是买方。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又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 )。
选项
A、交付货币应在甲地,交付货物应在乙地
B、交付货币应在乙地,交付货物应在甲地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甲地
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乙地
答案
C
解析
通过本题掌握《合同法》第62条的考点。第62条是相当重要的法条,在2006年曾以多项选择题的形式考查。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细心看可以发现,如果是买卖合同,给付货币和其他标的的履行地都是一致的,指向卖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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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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