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42题)

admin2013-10-26  25

问题 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42题)

选项 A、甲建筑公司借用乙建筑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并最终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B、15岁的小张继承其父亲财产后。免除了其父债务人赵某的2万元债务
C、15岁小李精通电脑,拿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一台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
D、老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老王的妻子是其法定监护人。老王委托李某帮其购买10条中华香烟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行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据此可知,选项A中的合同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可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但在追认之前,该合同并非无效,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因此,选项CD中涉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须注意的是,选项B中小张实施的免除赵某债务的行为,应按照《民法通则》第58条第l款第2项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处理,而不宜按照《合同法》第47条处理,以免损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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