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冲刺试卷(五)第5页(共8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冲刺试卷(五)第6页(共8页)14.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  )。

admin2010-06-04  29

问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冲刺试卷(五)第5页(共8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冲刺试卷(五)第6页(共8页)14.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  )。

选项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主要财产所在地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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