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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证人资格和证言效力等说法中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证人资格和证言效力等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9-10-31
22
问题
下列关于证人资格和证言效力等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某小学组织送温暖活动,由老师带领学生们去孤儿院、养老院等举办联谊活动送温暖。某次在养老院送温暖的活动中,养老院的老人费某突发疾病打伤了带队老师李某。现李某欲提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则在场目睹了全过程的学生黄某(11岁)不具备证人资格
B、冯某与曾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见证了冯某家暴曾某的邻居陆某因害怕冯某打击报复并未出庭作证,则曾某代为宣读的陆某的书面证言可以代替陆某出庭作证
C、P企业的职工莫某在上班途中目睹了一场车祸,后作为证人被邀请出庭作证。则在莫某作证期间,P企业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D、孙某和孔某是好朋友。孙某因某债务纠纷将钱某诉至法院,后孔某听闻此消息,在法院未通知的情形下要求出庭作证,则只要孙某和钱某均同意,孔某就可以出庭作证
答案
A,B,C,D。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具有证人资格,其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B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56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除非有相应的特殊情况才可采取书面证言。本项中陆某不属于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况,其书面证言不能代替陆某出庭作证;C项错误,本项为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和《民诉解释》第118条的规定,相关单位扣除证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的,应由申请作证的一方当事人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17条第3款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本题A、B、C、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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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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