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admin
2016-07-01
46
问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选项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无独立的上诉权,只能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提起上诉,选项A错误。
同法第3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因此,选项B正确。
同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因此,选项C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C项错误。
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选项D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决定对被告人限制减刑”而非“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D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A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住房建设局受理一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该公司向法院起诉。关于此法定期限及其计算,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费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李某出售不卫生的熟肉制品,县卫生局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市某制药公司生产了大批某种药品,并销往乙市。乙市卫生局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乙市卫生局准备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制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制药公司所在的甲市卫生局得知此事后,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乙市卫生局无权处理。因此,两地
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将何某刑事拘留,3个月后决定撤销案件并将何某释放。何某向某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
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随机试题
Thepolicewillneedtokeepawaryeyeonthisareaoftown.
简述解决组织冲突的主要方式。
女,5个月龄。因发现心脏杂音5天来诊。查体:发育营养良好,无发绀,胸骨左缘3、4肋间可闻Ⅲ/6级收缩期杂音,无震颤。超声心动图检查示:各房室内径正常,室间隔膜部回声中断3mm,可探及左向右过隔血流,诊断:室间隔缺损。根据上述检查,给家长的建议应是
过敏试验最费时间的方法是
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下面层及以下层次,二级及二级公路以下公路的各个层次的沥青为()。
【2017年】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下列材料设计教学片段:(1)《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版)》要求:了解中国近代以来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习俗变化的史实,探讨影响其变化的因素。(2)课文摘录: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厂、开店、办银行,还舶来一些洋货,西方文化逐步渗透
下列戏剧中,节选出折子戏“苏三起解”的是()。
上课听讲、师傅带徒弟、母鸡带小鸡都是教育现象。()
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