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admin2019-03-13  10

问题 论述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选项

答案其一,按照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其二,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三,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支付期限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四,不得擅自转租。 转租分为合法转租与非法转租两种情况。取得了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为合法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为非法转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五,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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