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

admin2014-12-18  34

问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    )

选项 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
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
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
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

答案A

解析 银行审单付款的原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本案中,单证不符,银行没有付款义务,应及时通知交单人或者寄单行,故本题应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4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