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孙某与江某于2004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
孙某与江某于2004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
admin
2018-05-10
35
问题
孙某与江某于2004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离婚后女儿归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2009年9月,江某得知孙某与其大学时期的恋人邹某重温旧情,气愤不已,但因孙某一再保证以后不再与邹某联系,故江某原谅了孙某。
2010年4月,江某发现孙某仍然与邹某保持着联系,且经常互发暖昧短信,接触频繁,孙、江二人感情因此出现危机。同年7月起,孙某与邹某在外租房同居。江某对孙某的出轨行为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孙某履行夫妻忠诚协议。
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2012年真题)
对本案中的夫妻忠诚协议,法官甲认为全部无效,而法官乙认为部分无效。请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一种观点),并阐释理由。
选项
答案
如果同意法官甲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人身权是法定的。法律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立、变更、终止人身关系,即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人身关系。我国婚娴法规定,夫妻应相互忠实。这一规定具有明显的倡导性,并且婚娴法也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见,夫妻相互忠实是一种道德义务,并非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确立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此,婚娴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仅以违反“夫妻相互忠实”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并且是以道德作为对价,故该协议无效。 如果同意法官乙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 ①协议中有关人身关系的约定,如“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婚娴法规定,是否主张离婚是婚娴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本案中,孙某与江某之间“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的约定是违反婚娴自由原则的,故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不得取消或放弃。本案中,孙某与江某通过忠诚协议要求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违反民法通则规定,故该协议无效。 ②孙某与江某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属于财产关系的约定,婚娴法允许夫妻双方以协议方式处分财产,故该约定有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3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个体工商户乙欠缴营业税15万元,当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款时,乙组织甲等多人进行暴力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抗拒缴纳,其中甲出手最狠,将一名税务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的“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合同应否解除。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的,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甲抱着侄女乙(刚满4个月,不会走路)经过工地,为了洗手方便,甲将乙放置在起降机上。起降机上有“远离,危险!”的警示牌。此时,起降机操作人员丙(在10米远的操作平台上)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保升降机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启动起降机,致使乙坠地身亡。下面对甲、丙的行
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祖传院落中,四间南房为甲所有,五间北房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某日,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将路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甲、乙看完电影遇到甲高中同学丙,丙曾经揭发甲的盗窃行为,甲一直怀恨在心。甲要乙一起揍丙一顿,于是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成团。甲掏出带在身上的水果刀,照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关于本案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得知同事乙出差,夜里潜入乙家将乙妻强奸。乙回家知道后,找机会揍了甲一顿。但乙不仅未支持妻子报案,反而觉得丢人,遂与妻子离婚。乙妻在双重打击下羞愤自杀,乙妻的母亲得知后心脏病发作住院。则以上事实中属于甲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的有()。
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支付乙人民币30万元,甲不予执行,法院决定拍卖甲部分财产并派执行人员丙去具体实施。甲与丙发生争吵并将丙推倒在地,丙头部撞在石头上造成重伤。则甲成立()。
随机试题
防治荒漠化的人工技术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
肺结核的预防措施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1146年(正统十一年),()召集工匠,在黄河岸边铸造了一座大铁犀,试图借助神力,降服水怪,使河患永息,保城安民。
把课划分为新授课、巩固课、技能课和检查课的依据是()。
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
甲、乙二人携带炸药去水库僻静处炸鱼,甲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将乙炸死,自己也受重伤。则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是()。
有一个小孩,在上中学时,父母曾为他选择文学这条路。只上了一个学期。老师就在他的评语中写下了这样的结论:“该生用功,但做事过分拘礼和死板。这样的人即使有着完善的品德,也决不能在文学上有所成就。”后来,因为化学老师了解到他的这个特点后,就建议他改学化学,因为化
Thesocialsciencesareflourishing.Asof2005,therewerealmosthalfamillionprofessionalsocialscientistsfromallfiel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