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2)缴纳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3)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

admin2019-07-08  20

问题 (2016年)甲公司注册于某市东城区。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2)缴纳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
(3)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4)从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收益200万元。已知:2013年度甲公司会计利润为—6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选项 A、税收滞纳金1万元
B、工商行政罚款2万元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万元
D、增值税200万元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由有关部门收取的罚款和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2)选项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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