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admin2018-07-30  26

问题 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选项 A、在自动售货机上买零食
B、接受学校对三好生的物质奖励
C、将自己的200元压岁钱送给同学
D、写了一篇文章并发表在校报上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5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A项在自动贩卖机上购买零食因为金额数量较小,该行为与小学生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是有效的。D项发表文章属于事实行为,不以年龄为限制条件,是有效的。B项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C项《民法总则》生效前,不满10周岁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原答案是C。但《民法总则》生效后,8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与自己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不满8周岁的儿童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题干中没有明确不满10周岁是小于8周岁还是大于8周岁,所以本题不能确定C项的行为是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还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考生在备考时知道《民法总则》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进行了修改即可,不必纠结于本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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