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中国A公司(买方)与法国B公司(卖方)在上海签订了200台计算机买卖合同,单价每台CIF上海港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支付,2012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1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A公司指示,向B公司

admin2017-05-09  32

问题 2012年10月,中国A公司(买方)与法国B公司(卖方)在上海签订了200台计算机买卖合同,单价每台CIF上海港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支付,2012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1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A公司指示,向B公司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12年12月20日,B公司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单后,即到议付行议付。因单证相符,议付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B公司。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图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都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A公司也已得知货物全都灭失的信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问题】
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选项

答案买方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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