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dmin2013-08-15  20

问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选项 A、只能申请失踪
B、只能申请死亡
C、只能先申请失踪,再申请死亡
D、既可以申请失踪,也可以申请死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问题。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将下落不明满2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具体到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其妻李某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wC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