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准予扣除的税金22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

admin2019-10-24  36

问题 2018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准予扣除的税金22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0
B、133.5
C、142.5
D、292.5

答案A

解析 收入总额=4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1600+900+(210-30)+(1600+900)×5%+220+(1600+900)×20%=3525(万元);增值额=4000-3525=475(万元),增值率=475÷3525×100%=13.48%<20%。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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