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
admin
2013-12-08
20
问题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在B县。因此,A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B县人民法院处理。B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B县,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C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审理。C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B县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金某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同时,被告单位现已迁至D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B县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迁至D县”为由,义将案卷移送至D县人民法院。不久,D县法院又以金某已回B县治病为由,将案件退回B县法院。B县人民法院义以金某一直在A县父母处为由,将案件转至A县人民法院审理。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面问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移送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选项
答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移送案件要符合以下条件:①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②移送案件的入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④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确实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不同,下面( )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工商谈判的组织准备工作中不包括( )。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这个质量保证模式( )。
质量管理并不限于某一阶段,而在于产品或服务的形式过程、消费过程等全过程的控制。审查产品的图纸、技术上的先进性、工艺方法能否保证设计质量、试验和评价等活动属于( )。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分为(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其他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也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华氏公司实行的经营战略是( )。华氏公司在决定是否上微珠项目上实行的是( )决策。
温州鞋商在西班牙的商店遭到当地商人的焚毁,这是跨国经营中遇到的风险之一。对于中国鞋商,在西班牙市场和国内市场均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还有( )。
下列选项中,有()等情形之一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集体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随机试题
诊断原发性肝细胞癌最具特异性的标志物是
属于醌类抗生素及其衍生物的是()。
A.卫生部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E.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的是
下列各项中,影响企业利润总额的有______。
道氏理论的主要原理有()。Ⅰ.市场平均价格指数可以解释和反映市场的大部分行为Ⅱ.市场波动具有某种趋势Ⅲ.趋势必须得到交易量的确认Ⅳ.一个趋势形成后将持续,直到趋势出现明显的反转信号
某企业的信用条件是“2/10,1/20,n/30",某客户向该企业购买1000元商品,并在第15天付款,则该客户实际支付的货款为( )元。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_________,只有香如故。(陆游《卜算子.咏梅》)
下列关于区块链的说法正确的是()。
设某程序中定义了全局整型变量x和y,且函数f()的定义如下所示,则在语句“x=3*y+1;”中()。intf(inty){intx;x=3*y+1;returnx;}
Whichcubecannotbemadefromthegivenn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