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
2018-09-10
18
问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二审期间.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B、二审自诉案件,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并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裁定撤销原判
C、被告人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二审法院在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以及和解问题。《刑诉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A项错。《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所以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30条、第331条,可知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r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第46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B省高级法院核准。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2008—卷二—27,单)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9题)
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卷二—80,多)
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人甲涉嫌故意伤害,对检察院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一审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80题)
随机试题
如图所示等截面细长压杆,试问哪段杆首先失稳()。
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的是()。
Manypeoplewronglybelievethatwhentheyreacholdage,theirfamilieswillplacetheminnursinghomes.Theywillbeleftin
A.寄生虫感染后不表现临床症状B.寄生虫感染后不易用常规方法检出C.两者均是D.两者均不是
胰岛素瘤最常用的手术方法是()。
维生素B6的缺乏主要表现在()。
我国公安管理体制是党和政府对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它不仅仅是公安机关自身的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还包括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及其公安工作的领导管理制度。下列关于中国特色公安管理体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HowaboutvisitingSummerPalacethisweekend?--That______good,butIhavealotofworktod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