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0-10-18  22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2008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08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08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08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A,B

解析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秀人不发生效力。本题债权转让发生在10月1日,此时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但是对甲在通知时发生效力,故AB正确。第83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甲的债权晚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不能主张抵销。C错误。《担保法解释》28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丁不再承担保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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