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罗某与仇人蒲某发生殴斗,在殴斗过程中罗某突然拔出匕首对着蒲某的要害部位一顿乱砍。蒲某没有力气反抗,为求活命,便瘫倒在地,假装已被罗某砍死。罗某信以为真,怕有人发现蒲某的“尸首”,便将其扔到附近的水井中。该水井非常的深,且早就枯干。蒲某掉到井底时被摔死。那么
罗某与仇人蒲某发生殴斗,在殴斗过程中罗某突然拔出匕首对着蒲某的要害部位一顿乱砍。蒲某没有力气反抗,为求活命,便瘫倒在地,假装已被罗某砍死。罗某信以为真,怕有人发现蒲某的“尸首”,便将其扔到附近的水井中。该水井非常的深,且早就枯干。蒲某掉到井底时被摔死。那么
admin
2009-09-26
30
问题
罗某与仇人蒲某发生殴斗,在殴斗过程中罗某突然拔出匕首对着蒲某的要害部位一顿乱砍。蒲某没有力气反抗,为求活命,便瘫倒在地,假装已被罗某砍死。罗某信以为真,怕有人发现蒲某的“尸首”,便将其扔到附近的水井中。该水井非常的深,且早就枯干。蒲某掉到井底时被摔死。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罗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罗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
D
解析
所谓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具体来讲,其又可分为以下三类:(1)狭义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2)事前的故意;(3)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本案属于其中的第二种情况,即行为人误以为前行为已发生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后行为,但实际上是后行为实现了预期的结果。目前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主张,此情形下应将前后两个行为视为一体,只要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是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之内,就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结合本案,罗某砍蒲某的行为与最终蒲某死亡之间存在明显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其误以为蒲某死亡而将其掷入井里的情况并不对其刑事责任产生影响。因此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有:
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捕前系某单位临时工:。一日,杨某与同事秦某(22岁)在公路边乘凉时,王某从旁边经过,秦某盯住王某看,王某便质问他们:“你们有毛病啊?”杨某反唇相讥,接着对骂起来,进而相互殴打,杨某一拳打在王某头部,致使王某突然倒地,造成颅骨骨折,
陈某(无业),同军队某部军人孙某勾结共同绑架某富商的儿子,勒索钱财。那么,对此案件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情形不认定为自首?
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甲从建筑工地盗窃一台挖掘机(价值50万元),开到乙家院子里,托乙照看并留心寻找买家。乙让甲放心,并劝甲赶快先逃到外地避避风头。甲说没钱,得等到“东西”出手拿了现钱才好走。乙说没那么快,先暂借5000元给甲作路费。丙丢失挖掘机后十分着急,便登报悬赏10万元寻
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行驶于A国境内时,该国公民甲与B国公民乙产生矛盾,甲用刀将乙砍成重伤。对甲的犯罪行为:()
李某冒用解放军某部指导员的名义,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热爱的心理,实施诈骗活动,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随机试题
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
字长为8位的计算机,它能表示的有符号整数的范围是()
用力肺活量更能充分反映肺通气功能的状况。
血液中最主要的三类免疫球蛋白是
漏肩风属手太阴经证者,针刺治疗可在主穴的基础上配
治疗热性哮喘的首选方
A.安全保障权B.自主选择权C.公平交易权D.获得赔偿权E.知悉真情权乙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出售超过有效期的感冒药,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二、给定资料1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哪些人员?()
Untiltheinventionofthemodernwashingmachine,mostpeoplewashedtheirclothesbyhand.Inthe20thcentury,however,was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