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dmin
2015-08-21
56
问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选项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
B,C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C项,排除D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B项,排除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o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应当在撤销缓刑的基础上,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依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债权不得转让()。
债发生最常见的根据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犯罪主体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试分析这一法律规定。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遗产的有()。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氯丙嗪引起锥体外系反应是由于阻断
下列代号正确的是()。
背景材料:某桥主跨为40×5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主墩基础为直径2.0m的钻孔灌注桩,桥址处地质为软岩层,设计深度为20m,采用回转钻进施工法钻孔。根据有关检验标准,施工单位制定了钻孔灌注桩的主要检验内容和实测项目如下:(1)终孔
企业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就如何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证书保持等有关问题与认证机构进行了沟通,明确了下列相关事宜:企业在获证后应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以寻求认证证书的保持,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一般将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审核。
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是()
如今,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以推动旅游成为一种流行思路,这本没有错。可不少地方的操作手段并不高明,除了城市改名这一异想天开的“捷径”之外,还有些地方或是大兴土木堆砌“人造古建”,或是只顾造噱头而相应的服务水准低下,如此,投入再多恐怕也难以招徕游客。个别地方甚至借
2017年10月3日,历经50多天,我国()载人潜水器在南海完成全部海上试验任务,该型潜水器是我国深海装备的又一里程碑,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增添新的利器,实现了我国深海装备由集成创新向自主创新的历史性跨越。
Thefieldofanimalemotions,anareaoffocusinthescientificdisciplineconcernedwiththestudyofanimalmindscalledcogn
有如下类和变量定义:classParents{public:intpublicData;private:intprivateData;};
Yourhairislongertha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