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奥斯丁关于法律的分类的思想。

admin2008-12-18  30

问题 简述奥斯丁关于法律的分类的思想。

选项

答案其一,神法或上帝法,上帝为人类创造的法,是人类法的决定性来源;其二,人法,人制定的法律或规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又叫实在法,包括法律、判例和习惯;其三,实在道德规则或社会规则,也可称为道义法:其四,隐喻性或象征性的法。也叫万物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mR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