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7-10-30  16

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B、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C、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必须恢复原状
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C、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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