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9-02-28
37
问题
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B、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C、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经保证人同意,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A选项正确。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B选项正确。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债权转让的,无需经过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即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说法错误。而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真题)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服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8)
《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2009年单选2)
下列情形中,行为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有()。
下列情形中,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有( )。
甲请乙为自己家擦玻璃,乙在擦玻璃时用力过猛使窗户脱出,正砸中过路的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欠甲5000元迟迟不还,甲将乙打伤,乙花费医药费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钢铁公司由于行业产能过剩,积压大量库存,资金周转困难,于是伪造了一份贸易合同来证明自己市场销路极佳,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投入生产经营中,之后钢铁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甲公司无法归还银行的贷款。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个选项表述是正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请问: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随机试题
滤泡型甲状腺乳头状癌的超声表现有
患者,女性,27岁。颜面及双下肢水肿,尿少10天,病前10天曾有咽痛。BP160/95mmHg。化验:尿蛋白(++),红细胞(+++),Scr250μmol/L,抗“O”阳性,血浆白蛋白32g/L,Hb91g/L。如果患者肾小球滤过率进行性下降或
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时,为了控制投资,最好采用( )。
某一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获得至少6%的回报,且他愿意接受的最大风险是标准差7%,市场上根据历史数据统计计算,有四个项目可供选择,分别是方案A,预期收益率6%,标准差4%;方案B,预期收益率7%,标准差5%;方案C,预期收益率8%,标准差6%;方案D,预期收益
注册会计师在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特定工作时,应针对特定工作实施审计程序。以下相关说法中,错误的是()。
自我意识的第二次飞跃发生在()。
(2017·湖南)青少年的情绪情感特点包括()
你若喜欢上一本书了,不妨多读:第一遍可________地读,这叫享受;第二遍就静心坐下来读,这叫________;第三遍便要一句一句想着读,这叫________。三遍读过,放上几天,再去读读,常又会有再新再悟的地方。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退休工人甲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收受贿赂,甲的行为是()。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