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华东某公司以CIF术语于2002年5月从澳大利亚进口巧克力食品2 000箱,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目的港为上海。货物从澳大利亚某港口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议付贷款。货到上海港后,经我方公司复验后发现

admin2016-04-18  40

问题 我国华东某公司以CIF术语于2002年5月从澳大利亚进口巧克力食品2 000箱,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目的港为上海。货物从澳大利亚某港口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议付贷款。货到上海港后,经我方公司复验后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8个批号,抽查16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300箱,内含沙门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
    (2)收货人实收l 992箱,短少8箱。
    (3)有21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85千克。
    试分析,进口商就以上损失情况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在本案中,如果合同中已明确注明货物必须符合进口国的衡量标准,则货物由于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损失应由出口方赔偿,反之则应由进口方自行承担:对于收货时出现的数量短少问题,鉴于该案例中船公司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因此短少的数量应由船公司负责,但如果已经投保了一般附加险,则可以以“偷窃、提货不着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另外,至于箱内货物的短少,由于船公司只负责审查货物外表情况是否良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其没有义务核实货物的实质情况,所以货物内在瑕疵问题所导致的损失应向出口方索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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