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只要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admin2014-11-07  18

问题 请对“只要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选项

答案这种说法过于绝对。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特别防卫的规定。实施特别防卫,必须首先符合正当防卫成立的除限度条件以外的其他条件,此外,还要求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因此,即便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暴力犯罪正在进行,如果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不具有紧迫性和严重性,也不存在实施特别防卫的条件。采取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构成特别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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