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2年)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2年)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0-11-05
24
问题
(2012年)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答案
A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由此可见,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故A选项正确,B错误。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承认协议管辖,即涉外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我国法院的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有关级别管理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见,协议管辖要求书面形式,C项仅提到明示方式,而明示方式不等于书面,故选项C错误。
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可以受理因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故我国法院可以依法管辖该案,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邹某和白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以下哪些诉讼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
以下各选项,其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的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的7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子女未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张某不幸去世,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根据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产一案。此时,人民法院对
王某系某合同案件被告,法院判决其3个月内偿还原告货款50万元。后王某被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觉得执行员执行行为违法,欲提出异议,请问下列有关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涉外仲裁的承认和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孙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孙某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地生活着,日日期盼着孙某的归来。在等待了四年之后,见孙某已无生还希望,其妻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孙某之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孙某死亡,孙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万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孙某之妻和他的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8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10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设甲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同学戊打架,把戊打成脑
徐某诉陈某离婚一案,县法院于2009年12月判决准予徐某与陈某离婚,儿子陈亮归徐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陈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于2010年3月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陈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儿子陈亮送到陈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领导工作本身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是______。
酚妥拉明的临床应用有:
肝脏疾病对药物代谢的影响表现在
A.爱德华综合征B.脊柱裂C.先天性肛门闭锁D.自闭症E.β-地中海贫血以上疾病,可通过染色体核型分析进行诊断的是
有杀虫止痒,燥湿祛风作用,为皮肤及妇科病常用药的药物是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 )为定金。
以下属于个体工商户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
一般而言,德育目标的确立主要依据()
不属于英国工业城市的是()。
Insomecountries,______arecalled"publicschools"arenotownedbythepubl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