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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2014/3/78)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2014/3/78)
admin
2021-05-28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2014/3/78)
选项
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
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
D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本案中,甲市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即使被告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甲市A区法院也不能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选项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36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虽然乙市C区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但是乙市B区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所以乙市B区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给乙市C区法院。
选项C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8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丙省高院无权确定E市中院的管辖范围。E市中院的移送管辖欠缺相关法律依据。
选项D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丁市H区既不是被告赵山的居住地,也不是合同的履行地,所以丁市H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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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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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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