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5月份,煤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5月份,煤
admin
2008-02-01
54
问题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5月份,煤炭公司发运一列煤车。该列车在运行途中,突遇泥石流,致使货物全部损失。该损失应由( )承担。
选项
A、铁路承运人
B、煤炭公司
C、电厂
D、铁路承运人、煤炭公司和电厂三方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而第141条是这样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本题中煤炭公司已经将标的物交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所以风险已经转移到买方即电厂,所以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h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吉利中学为了迎接建校3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吉利中学所有,广告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工艺美术院工作的姜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广告公司将姜某的作品交给吉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到达受要约人。
养猪专业户董某的一口母猪得了重病,董某恐此猪得的是传染病,为防止传染别的猪造成更大损失,董把此猪拉到野外抛弃。农民吴某经过此地发现此猪并拉回家中,经过吴某的精心喂养,此猪竟成为一口高产母猪。一年后,董某听说了此事,要求吴某将猪还给他,吴不允。依照法律规定,
某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
关于本案中甲与丁签订的转让协议的性质与效力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正确的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甲在合伙企业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
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由()享有。假若甲公司在2005年8月研制完成该新型阀门后,当年在国内一杂志上公开发表其技术方案,那么,许某的发明创造()。
2005年8月,甲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阀门,其技术方案不仅前所未有,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且经本公司测试、使用,效果极佳。甲公司遂采取商业秘密的形式对该技术于以保护。2006年8月,甲公司为强化对该技术的法律保护,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乙公司工程师
专利权人不享有或不再享有专利权的情况有()。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产品因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违反了()。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随机试题
在对某生物群落调查中,共调查了100个样方,某物种出现在80个样方中,则80%指的是该物种在该群落中的()
临床应用时常用来缓解顺铂肾毒性的方法是
A.呼吸深长有余,呼出为快B.静息时亦有气喘,动则更甚C.劳作后气短不足以息,喘息较轻D.呼吸短促难续,深吸为快E.喘息持续不已,伴紫绀、心悸、浮肿
酸中毒时.组织缺氧改善的主要机制是
甲公司2015年、2016年的财务杠杆系数分别为1.5和3.0,2015年的资本化利息费用为10万元。假设2015年和2016年利润表中的利息费用均为20万元,则2015年的已获利息倍数为()。
下列关于内部控制措施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粮仓虫害有甲虫、螨虫、蛾类,最适宜这些昆虫卵孵化繁殖的温度和湿度分别是()。
犯故意伤害罪,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JudgeForerrecognizesthattheAmericanjudicialsystemprovidesmoresafeguardsforaccusedpersonsthandoesthelegalsystem
Asusual,whentheWestglamorizessomethingforcommercialpurposes,thewholeweightofthecommunicationmediahasbeenthr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