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

admin2022-12-29  32

问题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
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答案D

解析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李某和甲银行的特别约定是自愿原则的具体体现,应当认为合法有效。故A选项错误。本题中,李某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故B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700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由此可知,只要保证人李某向乙支行承担了保证责任,就有权向债务人张某追偿,不必非要等到乙支行收回20万元的全部借款本息之后才能行使追偿权。故C选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解释》第52条第6项的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可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由此可见,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的,因此自然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追索,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hIi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