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法的局限性的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法的局限性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19-02-03
31
问题
下列关于法的局限性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律调整范围的有限性是由于法具有规范性、抽象性、稳定性、普遍性
B、法具有滞后性是由于法具有权利义务性、国家强制性、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C、“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表明法具有局限性
D、如果统治阶级的意志能准确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则法的作用就没有局限性
答案
C
解析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律调整范围的有限性是由于法具有权利义务性、调整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对有些社会关系而言,法律并不是有效的调整手段,比如对于人们的思想、信仰或私生活方面的问题,就不宜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调控。A选项错误。法具有滞后性是由于法的规范性、抽象性、稳定性、普遍性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等之间存在矛盾。B选项错误。“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说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即使是制定得很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没有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法律再好,其作用也是难以发挥的。C选项正确。法律是规范,不是规律本身,它总是体现着人的意志。不管是出于阶级目的,还是立法者认识上的局限,法律总会存在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另外,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法律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社会因素的制约。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f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单选6)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6年多选51)下列关于法与政治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4年单选10)关于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2006年单选8)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考虑和坚持的原则是()。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古代曾经出现的司法监察机关有()。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材料】《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2012年)利润计划轮盘是罗伯特·西蒙斯提出的一种基于企业战略的业绩绩效模式,其构成为利润轮盘、现金轮盘和()。
患者,男性,35岁。左足怕冷、疼痛、间歇性跛行,1年余。1个月来足痛转为持续性静止痛,夜间痛剧,不能人睡,足背动脉搏动消失,其诊断是()
甲是一名在校学生,因在课上玩手机,甲的手机被李老师没收了,课后甲多次索要手机,李老师都拒绝归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用力呼吸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38岁女性患者肖某,唇部及口腔内不明原因溃烂2周,疼痛剧烈,说话及进食困难。患者去年发生过类似疾病。检查:唇部糜烂,易出血,结血痂。舌背、口底及右颊部有大面积糜烂,上覆黄色假膜。两手掌有圆或椭圆形红斑。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
细菌性痢疾( )霍乱( )
患者43岁,子宫次全切除术后6年。4个月前开始出现阴道分泌物增多,黏液水样,且伴有腰部胀痛,尿量可。妇科检查:宫颈结节状,阴道前壁上l,3质硬,双侧主韧带团块状增粗达盆壁;触痛(+),既往无慢性病史。此患者最可能的诊断为:
某甲投保人身保险,约定身体遭受伤害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合同成立2年后,某甲在一次翻墙入室行窃时从墙上掉下来,摔成粉碎性骨折。据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做的一切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最近,教育部对全国中学教师进行了一次健康普查,结果发现,超过六成以上的教师有职业倦怠的现象。职业倦怠来源于压力过重和情绪不良,是没有处理好工作关系所带来的一种消极的情绪耗竭状态,表现为疲劳、工作无乐趣、无激情、对工作冷漠,并且认为自己的工作价值偏低。当个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