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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星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滚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孙星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已,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星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埋离婚诉讼
孙星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滚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孙星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已,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星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埋离婚诉讼
admin
2009-03-23
45
问题
孙星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滚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孙星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已,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星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埋离婚诉讼?
选项
A、依该阿拉伯国家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依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B、依中国法律认定婚姻无效,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C、依该阿拉伯国家法律认定婚姻有效,并适用该阿拉伯国家冲突法所指引的准据法审理离婚诉讼
D、依该阿拉伯国家冲突法认定婚姻的效力,并适用中国冲突法所指引的准据法审理离婚诉讼
答案
1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8条:“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依此,本题只有A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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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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