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不动产物权的没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即生效的情形是( )。
不动产物权的没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即生效的情形是( )。
admin
2020-07-15
33
问题
不动产物权的没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即生效的情形是( )。
选项
A、张某继承其父亲的房产
B、A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商品房
C、丙将自己的成片林木抵押给丁
D、甲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根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这属于物权变动的特殊情况,不进行登记的,该物权变动也生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c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黄河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015年2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黄河公司报送的发行申请中,有关情况如下:(1)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资产总额16亿元,其中负债4亿元
下列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判断中,错误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9月,甲、乙、丙、丁设立了A普通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10年2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的是()。
甲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有关票据关系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15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5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18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18年4月1日得知,但因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20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
随机试题
香雪想快点跑过去,但腿为什么变得异常沉重?她站在枕木上,回头望着笔直的铁轨,铁轨在月亮的照耀下泛着清淡的光,它冷静地记载着香雪的路程。她忽然觉得心头一紧,不知怎么的就哭了起来,那是欢乐的泪水,满足的泪水。面对严峻而又温厚的大山,她心中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骄傲
一个具有32位色、300×200大小的BMP图片文件大小为___________字节。
CarsareanimportantpartoflifeintheUnitedStates.Withoutacar,mostpeoplefeelthattheyarepoor.Andevenifaperso
孟子《寡人之于国也》所言“王道”的意思是
支气管肺炎的始发病灶位于()
根据以往的口腔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引起人体过敏的金银花的成分是()。
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有何区别?
下列选项中,既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又属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WhydoestheauthorthinktheEiffelToweristransformedintosymbolofaworldonthemove?WhatdidthebuilderusetheEiff
最新回复
(
0
)